1、
离婚后分户的处理办法:
当事人可以携带
离婚证或离婚判决前往
户籍地公安机关申请分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分户、并户、失踪、
结婚、离婚、
收养、认领、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应当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
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