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一)《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
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
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
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
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
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
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
情节严重的,涉嫌
寻衅滋事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1、随意
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