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抚养权归属:离婚时,不满两周岁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子女,双方达不成协议由法院按最有利于子女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要尊重其意愿。
(二)确定抚养费情况:不直接抚养子女方需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数额和期限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要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三)可变更抚养关系:抚养关系确定后,若出现直接抚养方不宜继续抚养等情况,可协商或诉讼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