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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全责包括什么情,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认定全责包括以下情形: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一方有重大过失而对方只有轻微过失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逃逸的;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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