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对方是否因事故导致收入减少,若有固定工作且误工无法正常获收入,全责方要赔偿,依据对方提供的收入证明、误工时间证明确定赔偿数额。
(二)对方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赔偿;不能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三)若对方未因事故致收入减少,如无工作或请假未扣工资,全责方无需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