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最新
立案标准是这样的:伪造、
变造汇票、
本票、
支票,或者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
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或者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总面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十张以上、或者
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或者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应当
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