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征收合法性,查看征收方是否有合法手续,是否按法定程序进行。
(二)了解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明确各类补偿归属。
(三)关注征收公告,掌握补偿标准和方式。
(四)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申请协调、裁决。
(五)签订补偿协议时,仔细审查条款,明确补偿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
(六)协议签订后,及时获取补偿款项。
(七)征收方未依法补偿,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维权。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