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法律文书已生效且对方未履行。需持有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且对方超过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仍未支付赔偿款。
(二)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应向一审法院或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提交申请。申请材料需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等。
(三)配合法院采取执行措施。法院受理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可查询、冻结、划拨其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若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可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四)注意刑事责任情形。若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