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关注理赔情况,在得知保险公司未按约理赔后,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保险合同、理赔申请记录、沟通凭证等。
(二)若对理赔结果有异议,先与保险公司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后的三年内准备好诉讼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保留好与理赔相关的所有文件和沟通记录,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