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即报警,向交警提供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肇事车辆特征等信息,助力警方寻找逃逸者。
(二)若警方找到逃逸者,在交警主持下进行调解,就车辆维修、医疗、误工等合理损失协商赔偿。
(三)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逃逸者承担赔偿责任。
(四)若逃逸者未查获且自己投保车损险等相关保险,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之后保险公司有向逃逸者代位追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