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债权人追讨婚前债务,先确认债务是否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如用于购买婚后共同居住房屋等,若是则配偶可能需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偿还。
(二)查看夫妻双方是否有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若有且债权人知晓,按约定处理债务。
(三)若债务确为婚前个人债务且未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债务人可明确告知债权人由自己个人承担,拒绝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此条虽针对婚内,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家庭生活的情况可参照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