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拘留人家属应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可通过与公安机关沟通,掌握是否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二)若被拘留人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家属可在专业律师帮助下,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三)在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阶段,可委托律师为被拘留人提供法律帮助,提交相关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