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案件类型:确定自己的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还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但公检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仔细对照法律规定的各类案件范围,判断是否符合刑事自诉条件。
(二)收集证据:根据案件类型和具体情况,积极收集相关证据来支撑诉求。证据可以是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多种形式,且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
(三)撰写刑事自诉状:在刑事自诉状中清晰写明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基本信息、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要把案件情况阐述清楚。
(四)提交自诉状:准备好证据和自诉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启动刑事自诉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