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赔偿完毕,赔偿义务人想取得残值所有权,应确认自身已履行全部赔偿义务,保留好履行义务的相关凭证,以主张受损财产的残值所有权。
(二)赔偿权利人若要保留残值所有权,在获得足额赔偿后,可自行对残值进行处分,同时注意留存处分收益的相关证据。
(三)当事人协商处理残值时,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残值的归属、价值分割或处置方式等内容。
(四)若存在合同约定,要仔细研读合同条款,按照合同中明确的残值处理规则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