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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人员应怎样收集各种证据

法律分析
检察人员收集各种证据的方式为: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等。对其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进行保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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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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