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执行终结: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作为
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
赡养费、
扶养费、
抚养费案件的权利
人死亡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
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
丧失劳动能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
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