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败诉后的诉讼费承担主体。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未支持原告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诉求,原告作为败诉方需承担全部诉讼费。
(二)区分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若案件中存在部分诉求得到支持、部分未得到支持的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责任大小和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各自应负担的诉讼费数额。
(三)调解结案时的诉讼费处理。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最终由法院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一)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第三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