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家事纠纷专题 >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该由谁担任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该由谁担任

一、成年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他的监护人应由下列人员按顺序来担任: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组织和个人愿意的,必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提醒大家一下,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那么就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担任。然后呢,同一顺序的监护人有多个人的,可以协商确定监护人。
二、协商不成或者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指定不服,那么起诉也可以,通过法院的方式来确认监护人。
最新修订:2024-02-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