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双方应坦诚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确保达成的解除共识真实有效。
(二)对于已履行部分,双方需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合理确定是否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返还财物、补偿差价等。
(三)仔细查看合同中是否有结算和清理条款,严格按照该条款处理后续事宜,避免产生纠纷。
(四)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防范欺诈、胁迫等情形,若发现对方存在此类行为,受损害方应及时保留证据,依法请求撤销解除协议并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