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兼并主要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两种方式在公司存续情况、登记办理等方面存在差异。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吸收合并是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公司解散,存续公司承受被吸收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权利义务,被吸收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这能使存续公司规模扩大。新设合并是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新公司,合并各方解散,各方资产、负债等转移至新公司,合并各方办理注销登记,新公司办理设立登记。不同的兼并方式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和操作流程。如果遇到公司兼并相关的法律问题,不清楚具体操作和自身权益保障等事宜,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