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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迁出,房屋倒塌,原宅基地应归谁

1、归农民集体所有。
2、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户建房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宅基地使用者的全家已迁出该村,且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该宅基地应当由村集体收回。
3、《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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