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院
诉讼或申请法院执行的,并不表明法院一定能追回对方的所欠的货款,具体能否要回欠款,还要由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如果出现对方因特殊情况、失去偿还
债务的能力(如严重
伤残,没有经济来源),或在执行中找不到对方及对方的财产的,就完全有可能要不回来,或是部分要不回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
民法院对
公开审理或者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
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
当事人上诉权利、
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
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
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
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