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家人是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如原告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人可代原告到场参加诉讼,其行为效力等同于原告本人。
(二)若家人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原告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后可代其到场。授权委托书要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一般授权的代理人只能进行一般性诉讼行为,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可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
(三)若家人既非法定代理人也无委托代理手续,不能代原告到场,否则法院按原告未到庭处理,可能导致撤诉等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