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系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若车辆已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伤者可直接联系保险公司,要求其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
(二)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符合救助基金垫付条件的,伤者可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垫付相关费用。
(三)自行垫付后索赔。若上述途径无法解决,伤者可自行垫付治疗费用,保留好所有费用票据。治疗结束后,可通过交警部门调解与肇事者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及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