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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质押设定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

债权质押生效的条件如下:

1、债权合法且具备法律效力

2、债权具有可转让性;

3、质押物不属于法律禁止出质的动产。

根据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件: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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