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不符合相关的条件。
申请法律援助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公民对下列需要
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
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
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
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
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
赡养费、
抚养费、
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
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有上列情形之一并由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案件的
当事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鉴定服务费用的,还可以申请
司法鉴定法律援助。
2.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
犯罪嫌疑人在被
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
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
公诉案件中的
被害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或者
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
诉讼代理人的;
(3)
自诉案件的
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
辩护人,人民为被告人
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4.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
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
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