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
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
结婚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我国刑法追究体制仍然承认“
事实婚姻”。《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
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
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
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
骗婚姻
登记机关而领取
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