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诉讼专题 > 刑事申诉应当向法院提交哪些申诉材料

刑事申诉应当向法院提交哪些申诉材料

1、申诉状,其应当记明:
(1)申诉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
(2)申诉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3)申诉人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及申诉时间。
2、身份证明: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士兵证、护照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3、相关法律文书:原一、二审判决、裁定书等,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4、证据材料或者证据线索: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提起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需要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证据线索。
5、委托律师代理申诉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最新修订:2024-03-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