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
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
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
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
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
2,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第二,如果
当事人的
离婚诉讼已经开庭,那么应该在开庭后十天内下达
判决书。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
公开审理或者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
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
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
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