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享有的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权利的权利。
(2)行使代位权原则上应通过诉讼方式,这是法律为保障交易秩序和各方权益设定的要求,可避免债权人自行行使权利可能产生的纠纷及权利滥用问题。
(3)通过诉讼途径,法院会审查债权人主张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债务人的债权不属于专属于自身的权利等,确保代位权行使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4)在个别特殊情形下,若债权债务关系极为清晰明确且各方无争议,可能存在非诉讼协商解决的可能,但这种情况极为少见。
提醒: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应优先选择诉讼方式以保障权利合法行使,若遇特殊情形考虑非诉讼途径,建议先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认可行性及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