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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笔录和讯问笔录的区别

询问笔录是公安机关对于证人的询问所作出的笔录;而讯问笔录则是公安机关对于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所进行的讯问作的记录。《刑事诉讼法》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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