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应对诉讼,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表明自己的观点。
(二)核查原告专利有效性,通过检索现有技术等判断其是否符合授权条件,不符合的话向相关部门请求宣告专利无效。
(三)审查自身销售行为,若能证明产品有合法来源,即从正规渠道获取且能提供供货方信息,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收集相关证据,像采购合同、发票等,证明产品来源和自身无主观侵权故意。
(五)尝试与原告协商和解,达成赔偿或合作协议,避免长时间诉讼的成本和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