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订婚后发现男方身体原因长期无法同房,女方提出退婚,之前给的彩礼、三金等一般应当返还,具体退多少看双方过错和共同生活情况。
展开: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一般会支持。你们只是订婚没领证,也没真正共同生活,男方因身体原因无法履行夫妻义务,女方解除婚约于情于理都说得通,彩礼原则上要退。但实践中不是机械"全退":如果女方也有花销、或者部分财物属于赠与性质(比如节日红包、小金额礼物),可能不计入返还。建议双方先协商列清单,把大额彩礼、三金、见面礼分开算;协商不成,男方起诉的话女方积极应诉,把已用于共同支出和小额赠与的部分举证出来,争取合理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