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误工费和营养费的确定有明确规则。误工费依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而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证明确定,致残的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无法举证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算。营养费参照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无明确意见时法院结合实际受伤和伤残程度酌定,常按每日标准乘以营养期计算,营养期可参考医疗或司法鉴定机构意见。
2.解决措施和建议:受害人应及时让医疗机构出具误工时间和营养方面的明确证明。对于无固定收入者,尽量收集近三年收入证据。若与赔偿方就误工费和营养费产生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供完整证据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