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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赔偿举证的范围是是什么

1、只有行政主体才享有行政权,才能实施行政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当然行政主体是由行政人员组成,行政行为是经行政人员作出。
2、因此,行政主体往往具体化为有关的行政人员。没有行政主体,就不能构成行政赔偿。
3、司法机关作为司法权主体,行政机关作为机关法人、行政人员作为公民等而引起的赔偿,都不是行政赔偿。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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