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两人死亡,若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负事故同等责任,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实践中,量刑会综合考虑是否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损失、有无自首立功表现、悔罪态度等情节。积极赔偿并获得受害者家属谅解的,可能依法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