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于4月1日正式启动。 据了解,根据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五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于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应用”,填报2016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相关数据将在市商务、财政、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统计部门间实现共享。 2017年1月1日(含)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2018年)起填报企业投资经营信息。 据悉,参加联合年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应向社会公示的,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信息公示应用”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