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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他姓名有什么后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限定:公民的姓名权,禁止他人干涉,假冒,盗用。当假冒,盗用姓名导致损害的时候,认定为侵权做法。
2.假冒,盗用他人名义,以函、电等方式进行欺诈或者愚弄他人,并使其财产名誉受到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受民事职责,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失,并且收缴违法所得
3.其中,盗用和冒用在这里的关系是并列的,意思是基本相同的,假冒做法以后做出的违法做法即为盗用做出,两者基本无差别,假冒和盗用他人姓名权,是一个词。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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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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