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个人理财产品属于购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通常不参与分割,仍归购买方所有。
1.婚前个人理财产品的基本归属原则。这类财产是购买方在结婚前用个人资金独立购置的,所有权自购买时起就属于购买方,离婚时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无需与对方分割。
2.增值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特殊情况。如果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对该理财产品进行追加投入,或者婚后对该产品进行了主动管理操作,导致财产产生增值,该增值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增值部分的产生与婚后的共同投入或管理行为相关联,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收益范畴。
3.离婚时的分割方式。对于需要分割的增值部分,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一致的按约定执行。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结合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