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
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
离婚诉讼请求的,不在此限。
2.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已经知道女方怀孕,女方不能提起
离婚诉讼。即使男方不知道女方怀孕提讼,
一审人民判决
离婚时也未发现女方怀孕,女方自己发现并提出上诉,
二审应也
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
诉讼请求。
3.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只要女方有分娩的事实,男方1年内不能够提出离婚诉讼。
4.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中止妊娠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