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多人对债务人财产申请保全,在保全阶段,如果都是普通债权保全,按申请保全的先后顺序确定优先受偿顺序,先申请的有优先处置权。比如多人同时对债务人的房产申请保全,先申请的在后续处置中更具优势。
(2)当存在担保物权等优先债权时,拥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优先于普通保全债权人受偿,这体现了担保物权的优先性。
(3)执行阶段,若债务人财产能清偿全部债务,各债权人按债权比例或法律文书内容受偿。若财产不足清偿,债务人是公民或其他组织,参与分配的普通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受偿;若债务人是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且当事人不申请破产,按执行措施先后顺序受偿。
提醒:
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时要了解不同债权性质的受偿顺序,债务人是企业法人时,要关注是否符合破产条件及申请破产的影响,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