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处分时需全体共有人同意。未经配偶同意私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合同效力要结合第三人是否善意来判断。
2.若第三人善意取得,即不知且不应知处分行为未经配偶同意、已支付合理对价并完成物权变动登记或交付,合同有效,第三人取得财产所有权,配偶可向擅自处分方索赔。解决措施和建议:配偶发现后应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擅自处分方赔偿损失。
3.若第三人非善意,处分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配偶有权请求返还财产。合同虽不直接无效,但因出卖人无处分权致物权无法转移时,买受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担责。解决措施和建议:配偶可直接要求第三人返还财产;买受人可与出卖人协商解除合同及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