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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需协助。探望方式应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若双方未约定或直接抚养方不同意接走孩子,擅自接走孩子可能侵害直接抚养方抚养权,直接抚养方可要求停止该行为或通过法律维权。
2.解决措施和建议:先与直接抚养方友好协商探望方式;若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明确探望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保障自身合法探望权。
2026-01-13 22:3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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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没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配合。
2.探望孩子的具体办法,父母双方得先商量着来。要是商量不拢,就可以去法院,让法院来判决。
3.如果双方没说好能把孩子接走,或者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同意,没经过允许就把孩子接走,这可能就侵犯了直接抚养方的抚养权。遇到这种情况,直接抚养方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也能走法律程序维权。
4.建议先和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好好商量探望的方式。要是商量不成,就去法院起诉,要求明确探望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这样能保障自己合法的探望权。
2026-01-13 20:47: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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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是保障亲子关系和子女健康成长的重要权益。另一方则有协助对方行使探望权的义务。
(2)探望子女的具体方式,首先倡导父母双方进行协商确定,这样能充分考虑各方情况,更有利于方案的执行。
(3)当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判决。
(4)若双方没有约定或者直接抚养方不同意将孩子接走,擅自接走孩子可能侵犯对方的抚养权。此时,直接抚养方可以要求对方停止该行为,也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提醒:
探望权的行使应遵循法律规定和尊重对方权利。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同案情解决方案不同,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13 18:55: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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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与直接抚养方友好协商,就探望方式包括是否可以接走孩子、探望时间、地点等达成一致意见。
(二)若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明确探望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以此保障自己的合法探望权。
(三)直接抚养方发现对方未经允许擅自接走孩子,可要求对方停止该行为,若对方不停止,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6-01-13 18:28: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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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探望方式先协商,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擅自接走孩子可能侵害抚养权,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可诉讼。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于探望的具体方式,应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若双方未约定或直接抚养方不同意将孩子接走,未直接抚养方擅自接走孩子,这在法律上可能构成对直接抚养方抚养权的侵害,直接抚养方有权要求停止该行为,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所以,当遇到探望权行使问题时,建议先与对方友好协商,若协商没有结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明确探望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从而保障自身的合法探望权。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13 17:42: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