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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本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
3.主体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本罪。牟利不仅是行为人谋取金钱上的利益,而且也指行为人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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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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