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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追缴欠税罪是否存在单位犯罪

逃避追缴欠税罪是存在单位犯罪的。
一、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逃避追缴欠税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偷税罪、抗税罪一样,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税收法规,欠缴应纳税款,并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法律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逃避缴纳应缴纳款而非法获利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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