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登记的事实婚姻配偶的继承情况需区分对待。民法典不承认1994年2月1日之后形成的事实婚姻,此期间事实婚姻双方无法律上配偶身份,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而1994年2月1日之前形成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按合法婚姻关系处理,配偶享有法定继承权。
2.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双方,若一方希望另一方继承遗产,可订立合法有效遗嘱指定对方继承,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且不受法定继承人范围限制。不过,遗嘱要符合民法典关于遗嘱形式和效力规定,如自书遗嘱需本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3.解决措施与建议: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后的事实婚姻关系,若想让对方继承遗产,应及时订立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同时,在订立遗嘱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要求的形式进行,确保遗嘱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