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破产清算专题 > 破产债务人的未到期债权

破产债务人的未到期债权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这里的未到期债权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是尚未到履行期的债权。一般情况下只有到期债权才发生请求对方履行和强制执行的请求权,未到期的债权,不能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最新修订:2024-02-2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石岳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公司经营、劳动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石岳律师

帮助人数: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