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离婚一方不到庭,如果这一方已经特别授权委托
代理人的,则法院正常进行审理即可;如果这一没有委托
代理人,或者代理人只有一般
代理权限的,则法院会对不到庭的一方进行
传唤。
如果经过传唤这一方还不到庭的,则不到庭一方是原告的,法院按
撤诉处理,不到庭一方是被告的,则法院经两次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
拘传。如果无法拘传的法院可以
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