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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离婚一方不到庭如何处理

涉外婚姻离婚一方不到庭,如果这一方已经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法院正常进行审理即可;如果这一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者代理人只有一般代理权限的,则法院会对不到庭的一方进行传唤
如果经过传唤这一方还不到庭的,则不到庭一方是原告的,法院按撤诉处理,不到庭一方是被告的,则法院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如果无法拘传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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