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两人在外省不能在当地办理,需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若有离婚打算,应提前安排时间回户籍所在地。
(二)诉讼离婚:
1.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进行。
2.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要明确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