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让去作
证人不能不去。根据我国
刑诉法规定,凡知道案情的人员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是存在生理缺陷,或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需要出庭作证。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六十三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
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
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尚不够
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